新华社北京11月30日电 题:排查安全生产隐患要做到不厌其烦
新华社记者叶昊鸣
年终将至,各地政府部门、企业和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进展如何?比如各单位的“消防安全员”是否经常提醒同事注意安全生产事宜,就像自家人用完燃气灶具关火之后再关上燃气阀门一样不厌其烦?
为了加大安全生产普法宣传力度,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从今年开始,将每年12月的第一周确定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。新的安全生产法自2014年修订以来,全国安全生产事故起数、死亡人数逐年下降。但今年以来,江西萍乡“9·22”花炮厂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,辽宁沈阳“11·11”冲击地压事故造成4人死亡,北京大兴“11·18”火灾事故造成19人死亡……重大事故时有发生,暴露出部分地区和企业安全生产依然存在漏洞,也反映了一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、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。
“徒法不足以自行”。虽然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,但还需要让更多的人知晓和了解。唯有认真贯彻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,才能有效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频率。
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,企业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,建立健全自我约束,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,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清理,切实保证安全生产链条严丝合缝。
作为安全生产参与个体,企业员工要树立安全红线意识,牢记安全生产使命,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,接受安全生产宣传和应急救援技能等相关培训,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。
作为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者,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监督检查、责任追究等措施有机结合起来,坚持“严”字当头,“命”字在心,以最坚决的态度、最严格的要求、最严厉的手段形成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强大推动力。
安全生产是个系统工程,涉及人人、时时、处处,一些老问题、新问题不时出现,只有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意识,不厌其烦地排查安全生产隐患,才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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